恒大在美申请破产保护?与破产清算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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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 (记者段文平)8月18日,据市场消息显示,恒大集团于8月17日向美国曼哈顿破产法院申请破产保护。对此,恒大方面并未予以确认。
上述消息指出,恒大集团在向法院提交文件中表示,正在寻求对在香港、开曼群岛和英属维尔京群岛等地进行的重组谈判的认可。
根据美国破产法第15章,允许美国破产法院承认涉及外国的破产或债务重组程序,同时非美国企业利用破产法第15章可阻止债权人在美国对申请人提起诉讼或冻结其资产,为其争取更多债务重组的时间。
在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玉臣看来,不同于破产清算,破产保护通常是指由经营企业或者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对经营企业的资产、债务等重组、调整,在此期间,经营企业可以实现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甚至在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下为继续营业可以向第三方借款。因此,破产保护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帮助经营企业在债务重组中寻求生机,避免破产风险,维持正常经营。
“目前,整体来看,恒大此举不是为了走向死亡,而是为了能在眼下的危机中存活下来。”王玉臣如是说。
王玉臣进一步表示,恒大借了很多的外资,根据美国破产法的规定,企业在其他地区进行重组安排时,美国资产也能得到保护。目前,恒大已经在香港和开曼群岛进行重组。所以可以通过此举对其在美国的资产进行一定的保护,暂缓债务压力。
在债务重组进展方面,今年3月份,恒大发布了债务重组方案,拟议重组包括“恒大协议安排”“景程协议安排”和“天基协议安排”。8月16日,恒大发布有关协议安排会议更新的公告,其中指出,为让恒大协议安排下的债权人有时间考虑拟议认购及其对恒大协议安排债权人的影响,公司决定延期并重新召开恒大协议安排会议,并同时延期并重新召开景程协议安排会议及天基协议安排会议,以便与延期并重新召开的恒大协议安排会议的时间安排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