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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风热线

发布时间:2023-05-31 06:26:39 来源:扬中新闻网


(资料图)

问:针对新建的小区,目前,我们对于充电设施建设又有着怎样的要求和标准?

答:根据《镇江市进一步促进居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镇发改能源发〔2022〕441号)规定:新建居住区要按照不低于10%车位数的比例建设充电设施,并确保固定车位100%预留安装条件,预留安装条件的需将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包括预留电力容量以及建设配电分支箱、管线、桥架、计量表箱、线缆敷设至每一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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